投资者公告ANNOUNCEMENT
2017年2月15日,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禹节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栋先生因病逝世。王栋先生生前持有大禹节水股份145,055,054股,占大禹节水总股本318,944,275股的45.48%。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王栋先生逝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及各权益人共同签署并经甘肃省酒泉市诚信公证处2017年3月1日出具“2017甘酒诚证字168号”《公证书》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仇玲女士、王浩宇先生作为王栋先生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据此,仇玲女士、王浩宇先生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继承过户手续,并与2017年5月9日出具并公告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年5月16日,仇玲女士、王浩宇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145,055,054股股份已于2017年5月1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登记过户完成后,王浩宇持有大禹节水股份72,527,527股,占大禹节水总股本318,944,275股的22.74%。仇玲持有大禹节水股份72,527,527股,占大禹节水总股本318,944,275股的22.74%。仇玲、王浩宇为母子关系,合计持有本公司145,055,05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48%;仇玲和王浩宇为一致行动人,两人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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