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商局副局长王金龙等一行到大禹节水集团,为集团公司颁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集团公司总裁谢永生代表公司接受证书,公司领导王建斌、王进新出席颁发仪式
酒泉市工商局副局长王金龙等一行到大禹节水集团,为集团公司颁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集团公司总裁谢永生代表公司接受证书,公司领导王建斌、王进新出席颁发仪式
2月12日,酒泉市工商局副局长王金龙等一行到大禹节水集团,为集团公司颁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集团公司总裁谢永生代表公司接受证书,公司领导王建斌、王进新出席颁发仪式。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是工商部门长期以来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行政指导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意识。大禹节水集团公司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对照公司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及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经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推荐,市质监局、科技局、税务局、安监局、环保局、海关等多个部门确认无不良记录,后经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上报。喜获过国家工商总局的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这是大禹节水集团公司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多年来,大禹节水集团公司始终把诚信守法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石,坚持依法经营,通过强化产品质量保证、品牌形象,不断完善售后服务工作,牢固树立了以诚取信、以信取誉、以誉取益的经营理念,健全完善合同信用管理体系,成立了由法务、财务、审计、生产、经营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合同管理评审领导小组,公司连年被评为市级和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司多项产品荣获“甘肃省名牌产品”。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全面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李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