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2011-2020年)》
来源: 时间:2011-06-22 作者:

    (水利部网站讯)为加快推进敦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和酒泉市组织编制了《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核报送的该《规划》。

  保护敦煌生态迫在眉睫
  敦煌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最西端,近几十年来,随着疏勒河上中游的持续开发和党河流域人口、耕地、用水量的不断增加,敦煌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特别是地下水位持续下降,使月牙泉面临干涸威胁。敦煌周边植被退化和湿地萎缩明显,土地沙化和风沙侵蚀危及莫高窟文物。敦煌的生态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就敦煌生态保护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敦煌生态保护工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加快进行,一定要把敦煌保护好,管理好,把敦煌生态环境搞好。 采取综合措施,加强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尽快改善敦煌的生态环境,实现自然生态恢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十分必要和紧迫。

  科学规划凝聚各方共识
  200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指导甘肃省有关部门和地区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多次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论证,征求多方意见,多次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划中的关键问题。水利部组织对规划进行审查并征求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论证和评估。根据各部门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甘肃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了敦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措施。

  2020年有效修复流域生态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流域水权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强节水改造、协调推进相关治理工程建设等,强调统筹规划、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坚持全面节水与适度调水相结合、生态保护与水资源合理利用相结合、流域治理同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相结合,通过采取水量分配、高效节水、适度调水等综合措施,促进恢复月牙泉和西湖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推进敦煌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规划到2015年,初步建立流域水权制度,党河灌区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有所缓解,月牙泉水深维持在1米以上;疏勒河干流河水经玉门关断面入西湖,西湖生态环境恶化得到缓解。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水权制度,敦煌盆地地下水开采基本处于采补平衡状态,重点区域地下水位较现状有所回升,月牙泉水深提高到2米以上,满足自然生态景观要求;敦煌盆地土地沙化、绿洲边缘天然(草地)生态恶化初步得到遏制,西湖生态基本维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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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国务院要求,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作由甘肃省政府负总责,国务院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监督和资金支持。流域治理工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资金、建设任务、节水量、生态下泄水量及生态恢复达标五挂钩原则,全面建立和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目标、措施、效果的监测和跟踪分析,完善规划评估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规划科学实施。注重政策引导,研究制定综合配套政策,扶持和帮助农牧民发展高效节水农牧业,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