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处级助检员冯孝科、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副部长王洪武、全国工商联法律部权益处主任科员张永利、甘肃省工商联工作部部长刘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张泽武一行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昱程、副检察长王龙、酒泉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张永鸿、工商联副主席孙龙、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曹宪胜、预防处处长魏晓燕等陪同下莅临大禹节水集团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相关情况调研考察。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栋、财务总监李福武、副总裁申世周及办公室主任巨飞雷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公司展厅调研考察
调研组一行在公司展厅滴灌系统模型前了解公司产品应用
调研组一行在酒泉市检察院驻大禹节水集团联络站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酒泉市检察院驻大禹节水集团联络站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酒泉市检察院驻大禹节水集团联络站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公司展厅,详细了解了公司发展历程、非公党建及企业荣誉等相关情况;随后调研组一行来到酒泉市人民检察院驻大禹节水集团联络站,听取了联络站工作人员就"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酒泉市检察院服务大禹节水集团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和活动相关情况,现场查看了联络站工作资料及酒泉市检察院普法警示相关宣传资料。调研组一行对联络站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酒泉市检察院率先试点大禹节水集团公司建立联络站,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给予高度褒扬。最后,调研组一行还深入大禹节水集团公司生产车间一线,现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栋等陪同人员向调研组一行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调研组一行在公司滴灌生产车间了解公司滴头产品
调研组一行在大禹节水现代化灌溉设备装备中心调研考察
大禹节水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栋向调研组一行介绍公司管件产品
调研组一行与企业及商会代表座谈
对企业现场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一行还与企业、商会代表进行了座谈。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栋在座谈会上做交流发言,汇报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大禹节水发展的有关工作及其成效,同时还结合大禹节水集团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针对服务非公经济提出了18条具有建设性、指导性的意见,甘肃省各级政府、工商联系统及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深入企业创新工作载体和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尤其是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企业"急、难、险、重"等问题与大禹节水集团公司开展合作和服务,做了大量的工作,帮助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自2013年"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多次到大禹节水集团进行调研座谈以及邀请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详尽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剖析公司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与大禹节水公司签订了"两联系、两促进"检企共建协议书,挂牌成立了"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联络站,建立健全了"两联系、两促进"活动联络员、联络卡、联席会议等制度,检察机关确定了专门的联络人、定期与公司保持联系,到公司进行宣传动员、调研指导、督促检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帮助公司重点解决了一些顽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