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集团荣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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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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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确定全国 127 家企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771家企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大禹节水集团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精神,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骨干企业,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36号)要求,在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的推荐下,经过逐级推荐、审核而确定的。
大禹节水集团多年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制定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适合本企业特点、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工作机制,确定了主管和统筹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了企业内部以科技成果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信息利用、利益分配与奖励机制,健全了工作机构和工作规范制度。在综合分析本企业技术水平、经济实力,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状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科技成果等自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围绕本企业的经营发展目标,制定成果申报鉴定、专利申请应用策略;根据品牌的市场竞争动态,实施成果转化,专利、商标保护和品牌经营策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大禹节水集团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各级政府对公司历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成绩的肯定,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展开,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集团公司 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