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商标侵权案在哈尔滨胜诉
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江省大禹节水灌溉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甘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案做出民事判决,判定其“停止侵犯原告甘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行为,停止使用带有“大禹”字样的企业名称。”这是大禹节水集团公司近年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商标侵权的成功案例。2012年11月,大禹节水集团公司接到“黑龙江省大禹节水灌溉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信息,集团公司质量部立即展开维权行动,在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予以投诉的同时,积极通过网络、媒体、公司档案等各种渠道收集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全力配合商标主管部门开展维权工作,以期通过行政程序全力维护我